我也很遺憾 這個事件- 「薦證文未標「廣告」 部落客將挨罰」

本文引用自aova - [日記] 這一切都是妓者的陰毛阿!!

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00701/4/28fv8.html


趕上世足熱,最近沒有心思寫文都在看球賽,只是看到這個新聞真的很讓人生氣,特別引用aova這篇文章表達內心不滿。




我不管這是誰的陰謀,但是我很不滿小老百姓花錢去消費,很開心的寫推薦文,要被當成有人捧錢給你寫這些心得文。


我的產品推薦文、餐廳食記、全部都有消費紀錄,雖然我沒有把消費紀錄存下來,但是如果這個世界真的電腦系統這麼發達,一定可以查得到我是心甘情願寫這些推薦文。


 


部落格就是公開的日記、雜記,只是想把自己內心的喜好與人分享,就是這麼單純。


留言

  1. 呵呵!這部份應該只是針對那些特定的行銷物品,例如使用特定網路行銷的保健食品或是其他器材等等吧?!
    天天也不是很清楚,不過總不可能要求我們寫個食記還得拍一張發票以茲證明吧?!

    這界線還真是模糊與灰色!

    版主回覆:(05/22/2013 02:57:12 AM)


    很模糊+1
    因為我們民族習性不如德國般精準XD~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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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矯枉過正的感覺

    還有照片很有震撼力
    可是貓咪的表情好像有點無奈XD

    版主回覆:(07/02/2010 12:08:40 PM)


    沒錯!!
    他認為阿娘發瘋了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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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這新聞我知道
    超無言的

    尤其是對我們這種愛寫美食的部落客

    版主回覆:(07/02/2010 12:09:06 PM)


    +1

    當然我們還是要繼續寫囉~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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